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双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2日 来源:州人大办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双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5月20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双联”工作,是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州人大代表、州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简称“双联”)。这是一项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彰显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双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双联”工作,畅通民主渠道,搭建沟通桥梁,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履职能力,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落实和解决,为加快推进我州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应有贡献。

二、“双联”工作的主要内容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的主要内容是:了解法律法规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代表所在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具体情况;通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主要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加强和完善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帮助代表和人民群众解决现实工作、生产和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法律法规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宣传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主要精神;了解原选举单位所在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听取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以及其他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双联”工作的具体方式

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双联行动的一项重要活动“双联”工作在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通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县市联系代表、常委会委员相对固定联系基层代表、代表广泛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方式进行,联系的具体方式以走访座谈为主要形式,此外还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络。

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分县市联系代表是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中的各位副主任及秘书长每人对应联系一个县市的州人大代表,特别是联系代表中的基层代表。

常委会委员相对固定联系基层代表是指:根据基层代表总人数,每一位常委会委员相对固定联系34名基层代表。

代表广泛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是指:各选举单位的州人大代表,要经常性地保持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该项工作委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

“双联”工作应在常委会和代表职权范围内依法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代表过程中,代表要求向州本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转办处理;代表要求州本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解决的问题,可以协助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进行交办处理。代表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过程中,对于需要州本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引起重视的问题,可以在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协助下,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反映,对于需要由州本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解决的问题,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所在县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再由其交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直接交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进行依法处理。代表对所提建议的承办单位答复情况,应及时反馈给提出解决问题的人民群众。“双联”工作中遇到的涉诉事项,交州人大内司委研究处理。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州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的具体情况,形成专门的书面记载,以备查考。

四、“双联”工作的服务保障

“双联”工作是州人大常委会常态化的重要工作之一,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安排,从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发为“双联”工作的开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常委会办公室定期收集“双联”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刊发动态信息,积极开展“双联”工作的舆论宣传,营造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要根据“双联”工作内容和方式编制《“双联”工作情况记录表》,并按年度分发和收集,为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双联”工作年度考查考核的具体工作,对于“双联”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交办,督促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和答复代表;州人大代表所在的机关单位要为代表参加“双联”活动提供时间和物质保障;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对“双联”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