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龚明汉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常委会先后在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全省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等重要会议作典型发言,湘西人大工作经验得到《中国人大》杂志、《人民之友》杂志专刊专版推介。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深化理论武装。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举办常委会专题培训班4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以“系统学”“反复学”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推介。党的二十大召开后,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开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题辅导培训,组织5次学习研讨,制定全州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文件,推动学习贯彻大会精神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强化党的领导州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专门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6次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为人大依法行权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严格落实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履职过程中的重要立法、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落实州委部署。始终把落实州委重大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主线,积极做好联系指导乡镇乡村振兴,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主动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粮食安全、抗旱减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帮扶古丈县中寨村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紧扣中心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监督制度化、常态化。聚焦脱贫成果巩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乡村人才建设、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县乡人大协同,组织518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80个乡镇、186个村开展集中视察,有效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追着问题督,推动乡村振兴“六大行动”落地见效。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广泛征集市场主体、群众、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梳理问题线索,实施靶向监督。围绕“获得信贷”“包容普惠创新”等11项关键指标,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邀请州监委全程参与,交办11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紧盯涉企检查频次过多、交通运输成本较高等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的10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11个州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面对面的“问”、实对实的“答”,有效推动全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建6个专项监督调研组,邀请152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32个乡镇46个村(社区)开展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重点困难群体保障情况专项调研,就救助保障、供养服务、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等体系建设提出针对性建议。听取审议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情况报告,开展全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调研,跟踪督办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全州民族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等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推动全州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调研,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全年票决产生乡镇民生实事项目518件、县市民生实事项目45件,全过程督查州本级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持续主导推进惠民专项活动,重点督办残疾儿童康复、提高大病救助报销比例等人大代表建议,推动累计救助379名聋残儿童、355名癫痫病患者,集中养育孤儿780名。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有效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森林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让湘西的天更蓝、地更净、山更绿、水更清。

助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关注疫情、旱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全州经济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报告,针对我州经济恢复不够均衡、传统产业转型较慢、新兴产业支撑不足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支持政府全力以赴破难题、补短板、挖潜力。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依法审查批准州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和债券分配方案,支持政府有力落实国家财政政策。推进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化、常态化,对州本级安排的18个专项6.68亿元资金进行全面公开,保障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创新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当年听、当年改、当年议”的全链条制度,审议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专项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制定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方案,首次听取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报告,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三、突出良法善治,加快法治湘西建设

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人大宣传贯彻宪法的带头和表率作用,连续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全州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落实宪法宣誓制度,46名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监督,推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对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大报送备案的33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

强化立法引领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乡村振兴领域立法,按照“小切口、大纵深、成体系”思路,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立法工作,着力完善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配套法规。突出地方特色立法,制定全省首部古茶树资源保护法规——保靖黄金茶古茶树资源保护若干规定,启动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立法,为系统保护、合理利用红色资源提供法治保障。突出社会治理立法,制定湘西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为全域文明创建注入法治元素。推进民主立法,设立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促进立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在全省率先对所有政府工作部门及其重点法定事项开展“2+N”全面评议监督,实现对政府法定工作监督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部分到全覆盖的转变。2022年确定评议事项136项,形成了“人大出题、部门答题、群众监督、代表评议”的闭环监督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得到省人大重点推介。加强监察和司法工作监督,跟踪督办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审议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认真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推进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评议全覆盖,推动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依法受理督办群众信访 156件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民意表达平台。整合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统筹“互助五兴”小组、村级综合监督服务微信群、便民服务中心、12345热线等载体,打造人大“民呼我应”民意直通平台,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双向互动制度,州委书记虢正贵等州级领导干部代表主动联系基层代表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示范引领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走访群众40156人次,收集群众意见64249条,为群众办实事19274件,有力促进了各级人大代表更加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定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指引,明确闭会期间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站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量化指标,统筹开展同主题、同时段、同规程的重点履职活动。全州8343名五级人大代表全年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履职活动达24568人次,其中340州人大代表参加各类履职活动3309人次,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生机活力。

优化履职服务保障。分批次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集中轮训,首次举办州人大代表小组负责人培训班,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建议提出、初审、确定、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评议等闭环处理链条,创新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专委会跟踪督办、联工委重点督办、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双领双督一测评”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机制。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163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解决或部分解决151件,占92.4%,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内容及办理高质量。创新代表履职档案,将履职报告简化为“一张表格”,详实记录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为民办实事等情况,作为代表评先评优、连任提名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拓展民主参与渠道。优化公众参与立法路径,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将“公众参与”融入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的全过程,真正将“为民立法”转变为“由民立法”。建立重大法定事项监督公示公开制度,首次公示公告法定监督事项达5大类186项,有效拓展了民主参与方式。建立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和办理反馈机制,将各级代表闭会期间征询收集的意见建议,纳入各级代表联络机构统一管理、定期研究、分类处理,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满载民心民意。

五、对标“四个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清廉人大”建设,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制度,健全人大重点工作专班化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工作质效明显提高。推进效能建设,建成综合办公协同系统,升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进法规备案审查和司法案件在线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数字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抓好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连续四年获得省人大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湘西人大:推动会议精神落地生根》《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湘西答卷”》等一批创新经验做法在国省媒体推介。密切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不断增强全州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过去一年,我们突出政治引领,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高站位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扛牢扛实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政治功能,理论武装实现新提升,队伍建设展现新活力,机关作风呈现新气象,形成党建引领、互融互促的高质量发展局面。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着力健全统筹协调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围绕专项工作、组建专业队伍、组织专题监督、取得专项成果”的“四专”工作机制,构建起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人大工作格局,推动全员参与、全面融入、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实现全州人大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争先创优,打造了一批具有湘西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率全省之先开展“评议监督全覆盖”模式,开出责任、问题、整改三张“清单”,用好公示、满意度测评、成果运用三大“抓手”,构建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闭环”。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贯通衔接机制,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统筹推进“六个一”代表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全天候联系群众、全方位汇集民意、全过程督政参事、全覆盖参与基层治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节奏紧凑、质效提升,是继往开来、砥砺创新、成果颇丰的一年。这些成绩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州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县市人大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饱含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奋进新征程,清醒尤为重要。对照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标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对应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强化立法主导、优化制度供给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进一步密切;塑造变革能力、激发创造活力还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州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锚定“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心聚力,务实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五个牢牢把握”和“三个全面”的重要指示,落实“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七个讲清楚”的重要要求,把准吃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精准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优化“第一议题”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开展系列宣讲研讨,掀起新的学习热潮。全面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切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动湘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贯穿年常委会各项工作的主线。我们要坚持先行一步、深学一层,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学至深处、悟到要处、干在实处,更好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人大系统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全局、统领人大事业发展!

二、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州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机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注的事、党中央部署的事、省委安排的事、州委议定的事,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切实把人大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强制度载体。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我们要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作为最大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

三、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目标,建立完善人大协商制度,完善重大法定事项监督公示公开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立闭会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专项交办、限时办理反馈机制,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中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深化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健全人大代表参与“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会议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深化拓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确保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有效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全过程,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广泛凝聚推动湘西发展的正能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湘西实践,让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家门口”的民主政治!

四、聚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州。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保证宪法法律在湘西大地得到遵守和执行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对县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成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立法工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及时完成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后续工作,启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和2部“双小”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打包修订废止部分单行条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拓展评议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中医药“一法一办法”等实施情况,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监督,跟踪督办社区矫正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有序做好监委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等报告,深化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监督。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着力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监督实效。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用好用活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精选监督事项,构建监督闭环,全面提升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质量成色。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发展情况报告,依法做好预算决算审查、地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和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强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督办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民族地区农村教育学校优化布局调整、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利用等专题调研。聚焦民生福祉改善,强化州本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推进困难群体重点人群帮扶工作专项监督,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城乡公共服务等专题调研,开展惠民专项活动。深化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厚植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形成更多可观、可感、可享的民生成果。

站位全局、服务中心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要聚焦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西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在湘西有效实施

六、持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精心组织代表进站工作,畅通代表网上网下联系群众渠道,推动五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深化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不断增进代表接地气广度、察民情深度、聚民智精度、惠民生力度。着眼“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健全代表建议审核、交办、督办、答复、评议等全链条闭环机制,抓实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纵深推进代表重点处理建议“双领双督一测评”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建立未办结的代表建议跨年度督办机制,着力提升问题解决率,切实让代表真心满意。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抓好代表履职培训。制定代表履职评分细则,推进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水平看代表、发展靠代表。我们要坚持不懈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掷地有声,让人大代表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七、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三个务必”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忠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大力推进人大工作制度流程优化再造,坚持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制度,强化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执行,健全重点工作专班化推进机制,打造更加出色、更加出彩、更加出众的湘西人大工作品牌。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展现代表风采。加强上下联系协同,提升全州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数尽人生好光景,最是奋斗动人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团结奋斗,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天地,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州人大常委会各类会议议程的第一项,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2.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

3.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4.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5.森林法“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6.“2+N”全面评议监督:制定评议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政府所有工作部门进行评议监督,评议内容由2项中心工作和2—3项被评议部门法定事项组成,评议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报州委,抄送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州委组织部、州绩效考核办。

7.“四个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8.“六个一”代表工作机制:统筹建立“一站覆盖、一线联系、一网统筹、一链办理、一体推进、一表报告”的代表工作机制。一站覆盖,即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全员编组进站联系群众;一线联系,即党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一网统筹,即制定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指引,明确指标任务,统筹安排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类履职活动;一链办理,即建立代表建议提出、审、确定、交办、办理、督办、答复、评议的全链条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即实行“重点工作联手推进、代表活动联动开展、监督事项联接一体”的“三联”工作机制;一表报告,即将代表履职档案简化为“一张表格”,详实记录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情况。

9.法规草案“双组长”制:立法项目实行由州人大常委会联系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和州人民政府分管或者联系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单位)的副州长担任。

    10.“双小”立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11.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12.中医药“一法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