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永顺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已正式获批,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应对芙蓉镇在旅游开发中面临的新挑战,以法治方式保障这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在高标准保护的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制定工作自2019年6月启动,于2025年8月27日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条例》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四大要点:“协同推进、分区保护、风貌管控、禁止破坏”。协同推进是指明确政府及住建、文旅等多部门权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权清晰”的管理格局。分区保护是指将122.86公顷的保护范围划分为24.49公顷的核心保护范围和98.37公顷的建设控制地带。风貌管控是指核心保护范围原则上“只修不建”;建设控制地带的新建、改建须与古镇风貌协调。禁止破坏是指严禁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山采石、占绿占水、擅自搭建、燃放烟花爆竹等15类有损环境的行为。
《条例》共十七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规划保护、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保护、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整体保护、环境保护、建筑风貌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性利用、禁止行为、法律责任、协调机制、配套措施、施行。《条例》没有新设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与上位法不抵触。
此外,《条例》明确了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的管理体制、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从“面、线、点”三个维度进行立法保护,为芙蓉镇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评论|瀑布千年,法典一新:法治为古镇文脉护航
当吊脚楼的剪影遇上旅游开发的浪潮,当青石板的纹路面临商业化的冲刷,如何让历史古镇既“红起来”又“活下去”?11月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正式发布实施,给出了最硬核的答案:以法治为盾守文脉,以规则为尺谋发展,让这座“挂在瀑布上的千年古镇”,在流量时代实现真正的“永续当红”。
古镇不是“一次性流量”,而是“永续性IP”;保护不该是“被动防守”,而应是“主动护航”。从2019年6月启动立法到2025年正式获批,六年磨一剑的条例背后,是对“开发易跑偏,保护难落地”痛点的精准破解,更是对“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理念的坚定践行。相较于部分古镇“拆真建假”的踩雷操作,芙蓉镇用法规条文划出的,不仅是122.86公顷的保护范围,更是历史与现代的“和谐分界线”。
“协同推进”聚合力,让保护不再“各吹各的号”;“分区保护”明边界,让开发不越“生态红线”;“风貌管控”定标准,让新建筑不抢“古民居风头”;“禁止破坏”立规矩,让乱象难钻“监管空子”。这四大要点构成的“保护矩阵”,恰似给芙蓉镇装上了“安全系统”:核心区“只修不建”守护原真性,控制区“协调发展”兼顾实用性,15类禁行行为堵住破坏漏洞,多部门联动织密监管网络。没有新设行政强制的温度,与上位法无缝衔接的严谨,让这份条例既有“刚性约束”,更有“人文关怀”。
放眼全国,从浙江梅城镇以规划为纲激活宋韵文脉,到山东坊茨小镇靠“影视+文旅”实现流量变现,再到江苏焦溪古镇用创新业态斩获世界奖项,成功的古镇发展实践都印证着一个道理:保护是开发的“压舱石”,法治是传承的“定盘星”。芙蓉镇的这份条例,正是将这些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范,“面线点”三维保护覆盖全域,既保整体风貌又护细节肌理;保护性利用的导向清晰,既防“过度商业化”又避“保护性闲置”,让古镇在“守旧”与“创新”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当瀑布依旧冲刷着千年的石阶,当土家族的歌声仍在街巷回荡,法治的阳光正为这座古镇镀上全新的光彩。它让我们相信:古镇的“网红”身份会更迭,但文化的“根脉”不会断;旅游的“热度”会起伏,但发展的“底气”不会泄。条例施行之日,不是保护的“终点线”,而是芙蓉镇“活态传承”的“起跑线”。
以法治为笔,以文脉为墨,以民心为纸,芙蓉镇正在书写的,不仅是一座古镇的新生故事,更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进阶答卷”,这答卷里,有古村的烟火气,有法律的公信力,更有文明的延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