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检察机关开展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监督护航“绿色湘西”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来源:湘西州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肖彬华  谢永恒)9月30日.笔者获悉,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惩严防森林失火犯罪,湘西州检察机关自今年来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州林业检察部门共受理森林失火案件3件3人,相比去年受理的14件14人,森林失火案件下降了8成,护航了绿色湘西建设。      据介绍,全州林业检察部门在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通过采取多项措施,有效 “制服”了毁坏森林的最大杀手森林火灾。首先,针对当前森林失火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部署,并以开展渎职行为调查和清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两个监督为重点,在全州范围内统一开展惩防森林失火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并加强对县市检察院的督查和指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加强协调沟通,提升惩防效果。对内积极督促县市检察院林业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外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等措施,加强跟林业公安、法庭和林政部门协调沟通,对森林火灾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湘西州检察院、永顺县检察院等纷纷与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林检部门干警和相关法律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具体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古丈县检察院林业检察部门与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到古丈县罗依溪镇、岩头寨镇等火灾多发乡镇,以及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专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提出了森林防火相关建议,得到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加强森林防火法制宣传力度,努力从思想根源上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全州林业检察部门通过纸质宣传、面对面交流、座谈会和法制宣传周、农村赶集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和法律知识。永顺县检察院利用实地查看补植复绿失火地的时机,向周边村寨群众宣传生态、防火和法律知识;泸溪县检察院利用巡回法庭进行法律宣传,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     再是充分履行批捕、起诉和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方式方法,依法解决打击不力和缓刑过多、量刑偏轻问题。永顺县检察院充分履行起诉职能,依法出具量刑建议,使失火犯罪嫌疑人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州检察院林业检察在清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和渎职行为调查监督工作,注重监督方式方法,促使森林防火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