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简报第一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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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湘西行组委会办公室              201417

 

    

·2013年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综述

·维护公平正义  彰显司法公正

——----2014年“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要点

 

 

编者按: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司法公正。没有司法公正就难以实现依法治国。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湘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机关的具体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共同期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和有效平台。

2013年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综述

 

2013年初,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益带队,深入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进行专题调研,并奔赴省内常德、长沙、湘潭等地人大进行专题考察学习,组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执业律师、政法机关主要领导等多个类别成员的多次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在我州的可行性,起草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决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活动方案等草案,就活动方案和相关决定草案向州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得到州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8月,成立了“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组委会。8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本届内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决定,917日,州人大常委会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正式启动“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先后出台了州常发[20138号《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决定》、州常发[20139号《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州常发[201310号《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办法>的通知》、州常办发[201332号《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动活动有序开展。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四家联合会签了州检会签发[20131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强化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116日,组织全国、省、州三级人大代表在州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和评议湖南省原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某某受贿一案的审理,加强审判公开和提升审判的透明度,以程序公正促进司法公正。11月下旬起,州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组委会深入活动主体单位、部分县开展督查,全州公、检、法、司各活动主体单位行动迅速、精心组织、措施有力,同时突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凸显出活动的阶段性成效。

 

州中级人民法院:

狠抓审判管理 深化司法公开 提升司法能力

 

内抓审判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把“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落到实处,提高我州各级法院业务部门和办案法官案件质效意识,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成立了全州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先后两次组织21名评查人员对随机抽查的430件案件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案件321件,良好案件100件,合格9件,不合格0件,优秀率75%,良好率23%,合格率2%,不合格率0。通过狠抓案件审判工作,今年,全州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再审案件被省高院改发率为0,一审裁判被二审改发率为5.79%,一审民行息诉率达95.73%(高出全省平均值12个百分点),司法统计工作零误差,审判质效排名全省前列;针对过来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而导致当事人不满,引发涉诉上访,损害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的现象,中级人民法院修改完善了《关于规范民商事审判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范全州法院民商事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程度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努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外树良好形象,深化司法公开。一是严格遵循司法公开原则,对案件审理、庭审过程和结果、裁判依据和理由逐一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0%。敞开法院大门,邀请群众现场参观,了解法院整体工作、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情况,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建立健全公正、开放、透明、便民、文明的执行工作机制,开通“阳光执行”局长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收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咨询和反映执行问题103条、举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76条、工作建议43条,执行效率明显提升。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15名廉政监督员,虚心听取全州法院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等方面工作意见和建议,完善旁听庭审制度,对社会关注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让群众知晓案件审判情况,提高审判透明度,116日,公开审判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某受贿一案,邀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接受监督评议,有力促进公开公正。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化解涉诉信访,健全院长预约接访和判后答疑等制度,实行专人接访和全面接访相结合,减少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数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待来访5307人次,来信1976件,处置集体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访135起,下访回访当事人274人次,涉诉上访同比去年大幅下降。

强队伍素质,提升司法能力。州法院一方面,举办了边城司法讲坛,邀请教授、资深法官授课,200余名干警接受培训,开展“争当一流法官、争创一流业绩”司法论坛,组织“中国梦、法治梦”演讲比赛,法官职业担当意识得到增强,理论实务能力得到提升,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激发。另一方面,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州实际,制定《人民陪审员增选方案》,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逐步降低党政机关人员和城镇人口比例,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等人员比例,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抓队伍,强素质,为“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州人民检察院: 

重学习精心组织   勤实践强化监督

 

周密部署,创新学习方式。为强化对“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在全州检察机关的组织领导,州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两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1028日,党组书记、检察长住持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电视电话会,进一步强调“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意义,对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正的因素进行剖析、对检察机关如何做到司法公正进行要求部署。州检察院编印了《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检察读本》,将人大的相关文件和州检察院有关方案制度汇编收录其中,印制600余册,分发全州检察机关,做到检察干警人手一册,确保全员学、全面学、随时学,真正使文件内容以及会议精神入脑、入心。

    强化监督,发挥检察职能。一是监督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全州年内共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名6条,发出违法通知10份,检察建议3份,绝对不起诉13人,公安机关撤回815人。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故意杀人案3840人,故意伤害案287480人,抢劫案件74156人,盗窃案件249399人,黑社会性质案件258人。审判监督阶段:全州公诉部门提出抗诉8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全州法院民行部门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8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16份,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进行现场执行监督1件。三是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共对70多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审查,提出纠正意见20多次,监管单位均已采纳,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和违法会见、通信、提审等轻微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0多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

 

州公安局:

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阳光执法树立公信

 

动真格抓内部自查整改,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以取保候审专项整治为重点,对各业务警种普遍开展案件评查,全面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摸排清理,勇于揭丑,大力开展自查自纠,直面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在取保候审专项整治中,州公安局督察支队坚持“六个不放过”,清理排查在适用条件方面问题104起,整改38起;排查在执行监管方面问题涉及1042人,整改388人;排查在保证金方面问题涉及金额692000元,整改退回542000元;排查在案件办理方面问题517人,整改落实50人;排查出取保候审期间未开展侦查工作涉及124人,及时整改落实94人;未及时移送起诉52人,整改落实50人;未依法作出处理涉及23人,整改16人;执法办案系统外流转14起案件,全部查明并整改。不断规范和正确实施刑事侦查权。在查摆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案件侦办过程执法不作为方面,共查阅案卷2000余本、“110”接处警信息3000余条、清查案件1153起。发现有警不接24起,接警不处17起,有案不立(受)12起,立(受)案不查6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整改问题660处,补录接处警及案件454起,追责民警2人。坚持全面核查、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强化干警作为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执法为民”意识,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

下工夫树 “阳光执法”形象,提升执法社会公信力。一是1028日至111日,全州公安机关开展了“执法规范化警营开放周”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走进警营,零距离体验公安执法和警营生活,精心提炼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亮点、典型案例,制作了200余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设置参观体验点28个,组织开展座谈8次,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过程、内容。二是大力推广应用“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全州公安机关将刑事、行政办案流程、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标准、投诉举报电话、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等以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的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案件办理进度,杜绝过错案件的隐报、瞒报,及时纠正执法过错。并在所有执法执勤单位和派出所配齐专兼职法制员,对案件初审把关达到100%

 

州司法局:

发挥职能优势    维护公平正义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共482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0万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2万余副;以抓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创219个民主法治村,使全州总体创建面达到70.5%,在村(社区)探索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申报了22个“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各县市出台法治县市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机制,不断夯实了法治县(市)、法治湘西建设的基础和内容。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在16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150个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立交通、国土、山林权属等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10个。全州累计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5054件,调解成功14873件,调解成功率达98.8%,防止“民转刑”案144件,防止和化解群体性上访198件,防止和化解群体性械斗72起,防止“非正常死亡” 18 20人,为维护我州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突出社区矫正职能,接收矫管对象786人,全部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管控。创新监管方法,筹措资金90万元进行全州“信息化矫正监管平台”建设,首次实现了对矫正对象的GPS信息定位和电子监管全天候、全覆盖。

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吉首监狱实现生产区钢网墙全封闭,州强戒所完善二级监控,配齐警戒具和单警装备;以“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为抓手,提升监管改造质量。公正文明执法。吉首监狱,州强戒所对罪犯、矫治对象的日常考核、奖惩,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减刑、假释、保(所)外等刑罚执行环节坚持集体研究,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严格按法定程序及条件呈报办理。按照《关于贯彻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实施办法》完成对111名减刑、13名假释罪犯呈报审查。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服务经济建设,惠及民生。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组织执业律师、司法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1115”工程,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服务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112个,筹建湘西州法律人才库,组建9个法律顾问团,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429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实行专职律师值班接线,在全州9个看守所挂牌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州办理各类代理案件2587件,办理各类公证120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583件。全州法援中心接待法律咨询3569人次,办理律援助案件1658件。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560余万元。

 

 

维护公平正义    彰显司法公正

--------- 2014年“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要点

 

为巩固2013年 “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成效,进一步将活动推向深入,“司法公正湘西行”组委会办公室专题研究,科学谋划2014年工作要点,于201412日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

2014年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司法机关公信力建设,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湘西建设。

2014年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要点:一是抓好督办落实。跟踪督办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2月份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报告。二是开展专项调研。组织开展州中级人民法院提高案件质量专题调研,10月份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报告。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州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执行信息平台,探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形式。四是组织旁听评议。完善和组织好代表旁听和评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2月向主任会议报告。五是加强宣传报道,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介工作。六是出台考评办法。制定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具体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