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期
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目 录
他山之石
·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大、措施新----赴浙江、湖北考察有感
县市典型
·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出实招推进活动呈现五大亮点
消息三则
·花垣县人民法院优秀庭审竞赛拉开序幕
·湘西州检察机关首次对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实行公开听证
·凤凰县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他山之石
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大、措施新
----赴浙江、湖北考察有感
2015年5月18日—23日,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办公室组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赴浙江、湖北等地考察学习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新举措,受益匪浅。
一、浙江省杭州、宁波、舟山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两官”履职评议
(一)做法。
1、周密计划,制定履职评议实施方案。确定履职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履职评议的对象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员或检察员满三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司法人员,履职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整个评议分准备动员、调查研究、集中评议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2、宣传发动,督促“两官”开展自查自评。事先与两院沟通确定被评议人员范围,由电脑随机抽选被评议对象,被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在履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动员讲话中明确履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评议工作提要求,被评议的对象作述职报告,“两长”代表被评议单位表态发言,随后组织全院干警对他们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开展民主测评。
3、深入调研,全面掌握被评议对象的基本情况。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调研组对被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了解,向所在单位了解被评议对象政治业务学习、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以及勤政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等了解被评对象的工作绩效;封闭式抽查、阅看近三年来主办的案卷;组织旁听检察官主诉或法官主审的案件,真实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履职情况。
4、综合评议,客观公正评判“两官”的工作绩效。集中评议时,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又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履职评议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评议对象的履职评议报告,通过履职评议意见,对被评对象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确定评议结果。
5、督促整改,确保履职评议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集中评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被评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履职评议意见,督促受评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对于评议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限期报告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履职评议的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对6名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2014年对8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2015年结合常委会对检察院近三年的反贪(渎)工作情况的监督,确定对反贪和反渎部门的4名检察官进行评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从2014年开始,对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官、市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官和宁波海事法院2名法官同时进行了评议。
通过近三年的履职评议工作,探索了一条加强对“两院”司法监督的新方式,履职评议工作在“两官”群体中形成了震慑。有利于“两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水平。
(二)启示。
司法公正必然需要在司法案件中得以实现,司法案件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与廉洁与否,直接影响到司法水平和公正司法。因此,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开展履职评议,不失为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客观公正的评议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状况,对履职优秀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一种激励,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司法公正的正能量,有利于树立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对履职不力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限期整改,本人和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同样接受教育,有利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可谓一举多得。
二、湖北省武汉、天门、荆门人大常委会“两法衔接”成效显著
(一)做法。
近年来,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以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为突破口,大力创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0年10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询案件2300多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0件8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占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的55%,比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人数上升173%。
一是及时作出决议,明确“两法衔接”监督重点。2011年6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支持与配合、严格责任追究、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决议》出台后,最高检、中国人大网、正义网、搜狐网等进行过专门报道。
二是突出关键环节,促进“两法衔接”监督落实。(1)加强学习宣传,(2)开展专题调研,(3)听取专项报告。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两法衔接”监督实效。首先投入50万元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其次是完善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再次是严格规范案件移送程序。
四是发挥主体作用,夯实“两法衔接”监督基础。(1)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跟踪督办,(2)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作用,(3)强化侦查监督队伍素质建设。
(二)启示。
行政执法面宽案多,应该是法律监督的重点,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
以上考察学习的经验为我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建立法官、检察官履职档案和开展履职评议,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两法衔接工作,更加有力监督一府两院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活动办)
·县市典型
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出实招推进活动呈现五大亮点
龙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公正龙山行活动实施方案和2015年活动要点。随即在县多家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司法公正龙山行活动掀起热潮,亮点纷呈。
一、定位精准,接地气。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决定针对龙山县实际情况,开展司法公正龙山行活动,有利于把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在县公检法司中更好地抓细抓实,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使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更贴近基层,深入基层。
二、组织有力,规格高。县人大常委会就活动开展等情况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县委的大力支持,县委书记等多名领导出任司法公正龙山行活动组委会顾问,活动成员单位包含了县委、县政府、县司法机关等13家。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部署细致,任务明。活动组委会从县实际出发,制定了2015年活动要点。具体是,召开一个会即活动推进会;开展六次大型活动: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四次庭审评议活动;制作一期电视专题片;建立一个信息监督平台;并细化到月、到责任单位,督促抓落实。
四、克服困难,促保障。一方面克服事多人少的困难,积极想办法,研究尝试以“高进高出”的方式,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活动办,另一方面,投入15万专门资金用于活动的经费,有力保障活动的开展。
五、强化监督,措施新。活动开展中,认真总结过来工作经验,提炼出一些新的举措:如针对普法由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及方式单一的问题,提出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常态机制,结合各阶层人群的心理、生理特点和不同的需求,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普法。如,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作用,要求检察建议的发放要报人大内司工委,便于对接收检察建议的单位进行督查,延伸监督范围。如,为使法院审判、人民调解、信访等问题得到解决,节约司法成本,县活动办将积极整合资源,配合做好息访息诉调解工作,实现对司法机关既监督又支持。
(根据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材料整理)
·消息三则
花垣县法院优秀庭审竞赛拉开序幕
(通讯员 张馨)5月13日上午,花垣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不服行政机关撤销再生育证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此拉开了优秀庭审竞赛活动的序幕。
本次庭审邀请了3位县人大代表、3位县政协委员及院领导、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作为庭审评查员。各评查员全程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后,各评查员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点评,综合评判开庭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合议庭成员配合能力以及法官的仪表风纪、审判艺术等,当场打分,并就办案法官如何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提高案件庭审质量提出了建议。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庭审规范,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法官的办案水平,根据《花垣县人民法院2015年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院组织开展优秀庭审竞赛活动,要求每位在审判一线的法官至少拿出一件案件参加庭审竞赛。评查员由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院领导及各庭室负责人组成,及时指出问题,总结经验,指导一线办案法官驾驭庭审,助其提升审判能力,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确保公正司法。
湘西州检察机关首次对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实施公开听证
(通讯员肖彬华 肖福)4月7日,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与贾某某、保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监督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到场听证监督。这是湘西检察机关首次对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实施公开听证。
王某某(系河南某公司驻吉首办事处负责人)以贾某某在长达四年的矿产品交易过程中,收取预付款后未足额发货为由,起诉至吉首市人民法院要求贾某某偿还多收的款项。该案历时近四年诉讼,经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及重审、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认由贾某某向王某某支付款项434万余元及违约金并驳回贾某某的反诉请求。贾某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贾某某认为其新提交的发货结算单、案外人的会计资料移交清单等二份证据能推翻双方原来的清账结果,法院判决确有错误。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依法受理贾某某的监督申请后,鉴于该案讼争金额巨大且各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存在较大分歧。为利于准确审查该案,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案组织听证。听证会上,贾某某、王某某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分别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及理由和答辩意见,对出示的相关证据发表了意见。听证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
凤凰县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通讯员 韩艳玲 樊群)5月25日,在凤凰县廖家桥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正式拉开了凤凰县2015年度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序幕。此次活动以“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主题,由凤凰县依法治县办牵头,联合司法、农业、妇联等10余个部门共同开展。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摆放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活动中,前来咨询和领取法制宣传材料的群众络绎不绝,期间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2015年凤凰县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集中宣传一个月。活动期间,该县将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系列活动利用开设法律讲座、法治文艺汇演、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教育形式,宣讲与农民朋友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营造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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