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听证会召开

作者:欧介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来源:凤凰县人大办

  1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听证会在凤凰县举行。

 

  据了解,2004年5月31日,《条例》获批。 2011年进行过一次修订。但随着凤凰文化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条例》在某些方面过于单薄,无法满足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2018年,在州“两会”期间,多名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以建议、提案的形式,分别向大会提出请求修正《条例》,得到省、州领导的高度重视。2018年5月,该县正式启动了《条例》立法修正改程序。经多次调研论证起草,在不改动《条例》整体布局的前提上,形成拟修改11处8条的草案。

 

  听证会上,与会听证代表围绕《条例》)修改草案,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条例》修改,既是新时期古城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的需要,也是古城成功保护管理经验固化的需要,更是古城着眼长远发展的需要。与会听证代表对《条例》修正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执法管理、环境保护等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听证会代表发言非常积极,收获很大、感触很多,希望该县人民政府在充分吸收大家意见的基础上,按相关程序,全力做好《条例》修正改的后续工作。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共50余人,分别由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涉及古城管理有关单位干部、涉旅行业、专业律师以及沱江镇9个社区(含经营者代表)、游客等代表组成。(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