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吴建斌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来源:花垣县人大办

  5月25日下午,由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学智带领的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启动座谈会,标志着《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文斌关于边城历史文化名镇立法项目论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成都,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联工委、教工委主任,县政府办、边城镇、县住建局、县文物局、县民宗文旅局、县规划局、边城景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在2015年3月召开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我县代表团由黄志刚等11名州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制定边城茶洞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议案》,经州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建议大会主席团作为议案处理并获通过。2016年,该议案被列入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沈世锋就我县如何做好条例起草工作提出五个时间节点要求:6月份前要完成立法基础工作,包括组建高规格的条例起草领导班子和精干的工作班子。6月至9月,工作班子集中办公、脱产工作、保障经费,9月底前完成条例初稿。10月至12月,广泛、充分征求意见,对条例进行反复修改。2017年元月,将条例文本上报州人大及州政府法制办。2017年2月至4月,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对条例进行修改,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何学智建议,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二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三要深入调研、有序推进。条例的起草不要急于求成、不必面面俱到,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要突出边城的个性和特色;四要依法立法,条例不能超越上位法、不能损害原地居民的权益和利益;五要把握时间节点,保持、按时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