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相关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作者:黄汉词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花垣县人大办

  11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麻宜志组织召开座谈会,就《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以及《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及程序暂行规定(草案)》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团县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征求修改意见。

 

  据悉,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办发〔2017〕10号文件授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法定职权正确用到位,激励全县上下干事创业、争当楷模,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起草了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的评选和奖励办法,明确个人或集体地方荣誉称号评选的组织领导、名称、条件、推荐、审查、县委会议把关、公示、决定、颁奖等程序,拟从物质、精神、教育、医疗、旅游门票等方面给予一次性和终身性奖励相结合的综合性奖励等。

 

  目前,《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以及《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及程序暂行规定(草案)》正在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紧锣密鼓的进行修改。预计年内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责任编辑:那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