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县直机关恢复原作息制度的议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来源:县人大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付左兵作议案提请


  花垣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机关恢复原作息制度的议案》,同意恢复原作息制度。 

  原作息制度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恢复后的原作息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县直机关恢复原作息制度后,县人民政府将认真安排布置,组织实施好有关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并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2017年6月27日花垣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县直机关单位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的议案,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