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县人大办

   

  专题学习会场 

   

  专题学习会场 

  201812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上午,花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麻宜志,副主任邓德猛、吴橝、谢成都、吴昌志,常委会原副主任申鸿雁参加学习。 

  宪法日是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本次专题学习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掌握、吃透宪法精神,为机关干部炼好基本功,种好责任田,依法履职行权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推进和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刻把握宪法核心要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