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后,各方怎么办?《监督意见书》这样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6日 来源:县人大办

    

  专题调研组在长乐乡调研    

   

  专题调研组在雅酉乡调研 

   

  专题调研组在柑子园社区调研 

   

  常委会委员提出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询问 

   

  人大代表提出询问 

   

  被询问单位负责人答询 

   

  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和花垣供电公司对花垣县人大常委会此次专题询问高度重视, 

  组成强大的应询阵容。省、县公司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和答询 

   

   

  近日,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花人常监字3号《监督意见书》,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城乡电力事业发展,提高我县供电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监督意见。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把百姓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一直是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为了回应县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我县电力事业发展和供电及服务质量的关切,切实提高我县供电保障能力和水平,花垣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1127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电力事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的县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对县经信局、发改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专题询问。 

  作为最直接的被询问单位,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省公司负责人及其花垣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到会接受询问和答询。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综合调研、审议、询问和答询结果,汇总形成《监督意见书》,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于近日印发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 

  《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哪些监督意见呢? 

  ——加快城乡电网改造步伐,提高供电质量 

  要把电力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和空间规划;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松花220KV输变电项目和城北110KV变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城乡电网改造;要围绕“缩小停电范围、减少停电频次”这一主题科学设计、精细施工,真正改变经常停电和一停一条线、一停一大片的问题;要完善停电检修预告制度,做到停电预告家喻户晓;对已完成改造的城区废弃电杆、线路及占用路面的电力设施,要协调网络运营商等挂线单位及时撤除,确保安全美观。 

  ——要进一步理顺发电供电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要采取措施解决乡镇小水电自供区农网改造进度慢或不能启 

  用新网供电和供电质量差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供电市场,防止税费流失;要加强协调力度,依法维护合法供电主体利益;要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解决好过来农网改造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 

  ——要理顺城市路灯建管体制 

  在取消城市公用附加费后,县政府要明确城市路灯建设和管 

  理单位及职责,将城市公共路灯建管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完善城区、社区和城中村背街小巷的公共照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要加强“阶梯电价”和计量监管 

  要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计量监管责任,完善第三方计量监测机构设施,切实解决供电单位事实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提高电表计量的公信力;物价监管部门要主动和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在参照国家电网阶梯基数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县“阶梯”基数,尽量满足人民群众电器时代的用电基本需求,在保证供电企业合理利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群众负担;要千方百计提高计量、收费的透明度。 

  ——要加大政策宣传,落实惠民政策 

  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传单、流动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在电费营业厅和其它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加大对电网改造、电力扶贫、农业抗旱、公益事业、阶梯电价多人口家庭用电优惠等惠民政策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等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积极协调居民小区供电设施产权移交工作,确保一户一表改造到位,规范小区物业电费管理,积极维护群众利益。 

  为推动问题解决,让专题询问始于“问”而不止于“答”,根据《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会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195月底就办理和落实本《监督意见书》的情况再次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四个专题调研组也将按照原分工对本《监督意见书》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