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12月27日,花垣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仕英,副主任龙三高、龙志红、林成金、钱杨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鲁民明,县人民法院院长龙再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金辉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本组图片均由叶紫子萌拍摄)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出席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的讲话精神,学习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了《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花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花垣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花垣县2023年下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草案)报告》,听取了《县财政局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铅锌尾矿渣综合利用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专项工作报告》《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工作报告》《县水利局综合工作报告》《县医疗保障局综合工作报告》《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工作报告》《县商务局综合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确定花垣县人民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投票通过个别代表辞职,投票补选了州人大代表,听取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审议花垣县人民政府有关人事议案、花垣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议案、花垣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议案。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决定任命卜代军为花垣县商务局局长,贺锦彪为花垣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庭长,龙瑜为花垣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庭长,张凤为花垣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龙仕英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