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三办、三审、四督”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0日 来源:湖南法治报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石林友  石琦)人大代表建议是民生也是民心,是人大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花垣县始终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创建的“三办、三审、四督”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让代表提出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发展的“金钥匙”。

“三办”明确责任

建立“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领衔办理、县政府办副主任协助办理、职能部门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办理工作计划、动态、进展和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适时邀请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通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

“三审”明确程序

代表建议答复件履行三级审核程序,建议答复代表之前,需依次报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后方能正式答复代表。

“四督”确保成效

领衔督办。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领导组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根据分管委室工作进行督办。

对口督办。改变以往由县人大联工委单独作战的模式,县政府督查室与县人大各委室的工作相结合,并将督办结果及时与县人大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在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开展电话督办、定期现场查看,掌握对口单位议案建议办理详细进展情况,形成对口督办合力。


重点督办。每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建议、代表多次提出至今尚未解决的难点建议、办理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作为督办重点,每年确定6件重点代表建议交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着力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给代表一个满意答复。

联合督办。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联工委与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加强日常沟通,通报办理情况,推进办理进度,提升办理质效,大力宣传办理质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代表建议办理带来的真正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