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

作者:张龙兴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来源:吉首市人大办

 

 
座谈会现场
 
 
 
  
  4月26日至5月8日,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兰、廖玉坤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吉首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到,《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应急处突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我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很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基础工作薄弱,设备设施物资保障不足,应急救援演练不够等。
 
  对于下步工作,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大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整体危机意识;要认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突能力,提高救援的科学性、实效性;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和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把灾害与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循序渐进的加大设备设施投入,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保障水平。(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