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作者:糜小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来源:

  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鸿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张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泸溪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钟克洲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周照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泸溪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县规划局局长张武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泸溪县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泸溪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指出,要以“十大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要强化“工业强县”意识,用工业撬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要争资上项,对接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定的货币政策;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要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会议要求,财政资金在优先保障“保基本、保运转、保工资”和重点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收入从哪里来、支出往哪里去、预算怎么分、机遇如何抓之间的关系。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持依法行政,审计问题整改不能屡改屡犯。 

  会议认为,规划是城市的灵魂,要彰显特色,突出功能定位。要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突出规划的全局性、科学性。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加大宣传,形成规划意识。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规划与治理同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小明、石海林、杨斌、胡世和、周江南出席会议。县监委主任石利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毛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润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和平,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糜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