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杨明 吴兴兵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来源:泸溪县人大办

座谈评议会现场

  10月25日上午,泸溪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浦市古镇开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县民宗文旅局、县文物局、县城市执法局等8个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浦市古镇李家书院、吉家大院、陆军监狱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保护区范围内规划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向古镇居民随机发放100份调查问卷。 

  下午,在浦市管委会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评议会,8个相关职能部门各自汇报了《条例》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情况,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原住居民参加座谈评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书面评议。 

  会上,执法检查组指出,《条例》自2018年3月1日颁布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在文物保护、规划管理、规范市容和经营活动秩序等方面取得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如部分历史建筑存在消防隐患,个别居民私自拆毁遗存古院墙等问题。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深入宣传《条例》使古镇居民更加知晓;要制定有效配套制度细化保护管理工作;要以规划为抓手,好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