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来源:州人大办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报告时间: 2018 年6月

评价小组

组 长:彭 益

副组长:文武斌

成 员: 吴东升、钟 林、刘清吾、向晓静

目录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引言

   1、部门职责

   2、部门支出情况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13分),实际得分(13分)

1)目标设定(6分),实际得分(6分)

2)预算配置(7)实际得分(7分)

2、过程(61分),实际得分(58分)

1)预算执行情况(20分),实际得分(17分)

2)预算管理情况(41分),实际得分(41分)

3、产出及效率(26分),实际得分(26分)

1)职责履行(8分),实际得分(8 分)

2)履职效益(18),实际得分(18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五、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2、存在绩效问题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2、建议 


 

为全面掌握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单位”)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4月至6月,组织力量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引言

1、部门职责

本机关主要工作职责: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人大制度宣传、组织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人事任免等工作。

(一)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三)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选举州长、副州长;

(七)选举州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八)选举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听取和审查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查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州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部门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6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0.34万元,其他收入34.39万元,其他收入为人社局转元旦、春节慰问金8万元,扶贫办拨考核奖励金0.3万元,老干活动经费2万元,省人大转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2万元,收车辆拨款15万元,门面押金及管理费4.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8.6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全年总支出3,0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64万元,项目支出1,365.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2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132.34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常委会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有效履行州人大各项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年度机关支出主要有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其中项目支出主要有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人大立法、人大执法监督检查等项目支出,项目收入合计为1,497.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65万元,财政拨款1,294.52万元,其他收入34.39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365.22万元,其中人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766.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调研、人大监督、人大机关运转经费及机关维护维修、公务用车及扶贫等项目支出;人大会议支出101.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议等会议指出;人大监督支出85.5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92.54万元,以及人大执法监督、人大离退休活动及其他支出等项目支出119.30万元,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32.34万元。由于本机关的项目资金大多为零散零星项目,与工程项目资金有所不同,大多属于公用经费性质的,项目实施主要通过常委会、专(工)委、办以考察调研、执法检查、普法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工作方式完成。

州人大基本支出为1,729.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145.81万元,主要用于州人大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以及其他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万元,主要为包括扶贫经费在内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69.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抚恤金、医疗费等支出。

2017年,州人大机关严格按照预算及追加进行项目实施,在收支总目标上,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收支目标。各项项目开展顺利,全面完成了年初机关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绩效自评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和《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办〔201530号)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组,2018515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28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工作情况主要如下:

1)前期准备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2018510日,湘西自治州人大机关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

①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财务科已收集了大量相关佐证资料:2016年、2017年预算数据;2016年、2017年决算数据,2016年、2017年“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实际开支数,2017年年末编制数、实有人数,年内召开的会议通知,人大常委会年度内形成的会议决议决定,以及机关各委、办绩效考核结论,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资料等。

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是否实施了检务升级等。

发放调查问卷。2018611-13日,评价组组织问卷调查(60份)。

④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⑤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考评及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属于综合性的评价,其涉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员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并不完整。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13分),实际得分(13分)

1)目标设定(6分),实际得分(6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7分)实际得分(7分)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69人,本年度超编2人主要是接收退伍安置人员,在实际计算中,应剔除这一因素。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67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100%,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实际得分(4分)

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06.80万元,而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271.00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3.69%<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4分。

2、过程(61分),实际得分(58分)

1)预算执行情况(20分),实际得分(17分)

①预算完成率(5分),实际得分(5分)

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168.65万元,年初预算批复文件中为1,676.65万元,由于年初人代会专项107万元,系年初预算,但未在预算批复中体现,故实际年初预算为1783.6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28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8.54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95.72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②预算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2分)

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1281.08万元,年初预算为1783.65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71.82%,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2分。

③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5分)

2017年本单位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④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5分)

2017年本单位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41分),实际得分(41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2017年度公用经费决算数为186万元(由于基本支出不足,仅反映14万元基本公用经费,本单位用项目支出弥补公用经费,因此实际公用经费应为18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256.91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72.65%<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79.80万元(公务接待费5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98万元,因公出国费为11.3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6.80万元(公务接待费7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00万元,因公出国费为11.3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86.94%<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③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实际得分(6分)

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0.0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60.0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④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实际得分(8分)

州人大机关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湘西州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湘西州人大机关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州人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州人大机关车辆维修制度》、《州人大机关驾驶员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机关制定了厉行节约管理制度,包括:州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中央、省、州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件规定,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州人大机关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凭公函接待”、“先报批后接待”、“归口接待、对口陪同”原则。

2017年,本机关切实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对常委会及机关49项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完善了22项制度,和以往相比,各方面制度更加合法、合规、完整。

机关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签字,定期公布委、办财务收支情况和主要费用开支情况。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根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州人大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故管理制度健全性评分为8分。

⑤资金使用合规(6分),实际得分(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流程规定经过集体决策,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实际得分(5分)

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产出及效率(26分),实际得分(26 分)。

1)职责履行(8分),实际得分(8分)

按州绩效办的安排,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本机关“八委一办”2017年“五个文明”建设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常委会办公室104分、选任联工委99.3分、财经委(预算工委)98.4分、内司委96.5分、教科文卫委96.2分、农业委95.6分、民桥外委96.6分、城环委95.6分、法制委(法制工作委员会)95.8分(附州人大机关绩效考核积分表)。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104/100×8 = 8.32

根据折算结果,计算结果为8.32分,故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为8,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分8分。

2)履职效益(18),实际得分(18分)

①社会效益(6分),实际得分(6分)

今年是州十四届人大工作开局之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利机关职能作用,为推进湘西州民主法制建设、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做好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水平,完成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公布实施的工作。开展了浦市、边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的立法起草工作。做好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二是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把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依法加强和改善监督,围绕社会热点、工作难点、矛盾焦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坚持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职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会议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常委会将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开展调研,坚持州县配合,集中力量,深入实际,问题导向,学习先进,系统研究,形成富有成效的调研成果,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有关专门委员会围绕融资平台建设及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绩效及PPP模式运行、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县市职业教育工作、古村落保护利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健康体育产业发展、州本级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对《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搞好人事任免,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对拟任人员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任免关,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调查、任前公示、拟任人员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五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化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坚持代表建议会前集中提交、三段式督办、三位一体联办、“四重重点”督办和实施“五大工程”、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督办机制。推行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代表建议,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责任,综合运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专项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督办实效,适时听取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并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是强化了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双联”制度,不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抓好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好常委会委员和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履职培训,举办了州县乡三级人大干部培训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车辆等方面管理制度,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继续开展湘西人大新闻奖评选,办好湘西人大工作内刊、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力度。深化机关文明创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做好机关党委、老干、工会、妇委会、关工委等工作,完善机关绩效考核,认真落实州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抓好了精准扶贫和困难企业“双联”帮扶等工作。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②行政效能(6分),实际得分(6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社会发展及服务对象对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本单位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三公经费”从预算至实际开支均比上年有所下降。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实际得分(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60份(本单位员工20份、社会公众4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社会满意度在97%以上,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我单位由于多数工作根据年度内政治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决策和部署,工作重点和方向也会根据党中央、省委、省人大以及州委相关要求,根据我州人民代表大会决策的部署进行调整,因此存在年初预算无法全面评估当年支出,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因此,本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

五、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8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存在绩效问题。

通过对2017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对我单位项目的推动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在时间上的紧迫和人员安排上的不足,以至于绩效评价并不能完全兼顾我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各项指标的分析上也未能做到透彻,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结果的有效性分析并不透彻,在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仅规范支出,更要对各项支出的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1)对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3)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建议。

一是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厘清单位、各科室及各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之规定,根据单位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对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总之,建立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执行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是严格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项目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对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跟踪监督,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查看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单位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应加强与审计、纪检部门的联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对于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或者违反相关制度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事前预警防控,事中常态监督,事后评估反馈,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