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州人大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维修及机关管理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
支出科目编码 2010102
项目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8年6月 28 日
目 录
一、2017年州人大专项经费绩效评价表
二、2017年州人大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正文
1、项目概况
2、评价依据
3、评价方法和过程
4、绩效分析
5、评价结论
6、有关问题与建议
三、州人大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2017年州人大专项经费绩效评价表
项目负责人 |
文武斌 |
联系电话 |
0743- 872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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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吉首市团结西路5号 |
邮编 |
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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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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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万元) |
209.5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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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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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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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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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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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 |
209.5 |
州财政 |
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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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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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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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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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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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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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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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概 况 |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和常委会办公室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根据实际需要,经预算,特设立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维修及机关管理经费(宣传、水电、社保、丧葬等),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专项预算209.5万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133万元,用于人大机关运转和人大委员调研差旅费支出;维修费10万元,用于人大机关办公楼的维修维护支出;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用于接待和公车运行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用于社保、丧葬等支出。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州财行集字【2017】0002号指标文,州财政局下达指标20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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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1、保障州人大机关办公经费,保障州人大机关运转经费支出。2、保障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工作人员调研、监督、会议等差旅费支出。3、做好人大机关办公楼维护和维修工作。4、保障上级人大和其他地区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来我州指导、检查、学习、调研等的接待经费支出。5、保障人大机关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维护经费支出;6、做好人大干部社保费用缴纳、机关丧葬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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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该项目按财政年初预算已于2017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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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投入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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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2017年实际支出209.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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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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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经费开支项目,设立了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申报,并由财务科对这些项目的必要性和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审核,然后由领导审批,在实施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监管。通过专项支出,实现了州人大的机关运转,推动了州人大各部位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推动我州人大监督、人大立法、人大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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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效益 分析 |
近年来,人大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单就本专项来看,并没有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人大机关高效运转,人大的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可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有效的促进作用,2017年,州人大积极开展工作,在全州经济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对我州精准扶贫,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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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分析 |
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为人民当家作主,做好人大会议,用好经济政策,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等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保障,也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扶贫,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州人大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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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该项目由州人大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相关程序实施,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程序规范,监管合理,有效杜绝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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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规范执行,在相关过程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报送州国库集中支付局进行审核,无违规违法问题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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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由于本项目根据州人大主要职能设立,其资金性质属于专项工作经费性质,在支出过程中,存在支出不集中、项目开展无法统一等问题,支出类别也有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多种商品服务支出,所以支出存在零散性、多元性,无法对整个项目进行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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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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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96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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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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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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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建 议 |
1、 由于该项目是专项经费性质支出,尽管资金量超过100万元,但由于分散到每个具体工作中,都不足100万,因此,建议该项目在下年度不纳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而应该包含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内容中。 2、 在项目管理方面,因零星维修的项目支出发生时间和资金使用方面无法做到规范,支出的变化较大,同时,各种项目在开展时无法统一,在结算时也不能做到按统一的项目支出结算标准,有些差旅费需要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核算,会议费按照会议管理办法核算等,同时,该项目包含调研经费、扶贫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方式多,单靠一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法规范统一,因此,在这些专项绩效评价中,往往无法做到社会效应、经济效应的全面评估,因此,就算在今后的绩效评价中需要开展评价,也应相应地对此类项目的评价标准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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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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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益 |
常委会副主任 |
州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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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斌 |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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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升 |
财经委主任委员 |
州人大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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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林 |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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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吾 |
副调研员财务科长 |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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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静 |
副科级干部 |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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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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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名称(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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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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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州人大专项经费评价报告
为全面掌握“州人大专项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湖南瑞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6月组织绩效评价组对“州人大专项经费209.5万元”)实施了第三方绩效评价。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州人大积极支持评价工作,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相关情况说明。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州人大本次评价资金总额209.5万元,项目立项时间:2017财政预算批复。本次评价的资金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州人大办公经费133万元,用于人大机关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二是维修费10万元,用于人大机关办公楼的维修、维护支出。三是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费5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人大和其他地区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来我州调研、督查、考察、指导等工作的接待支出和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能所需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维护费支出,四是为做好机关社保缴费、丧葬等相关工作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7万元。
二、评价依据
本次评价主要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5、《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
三、评价方法和过程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数据对比,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
四、 绩效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该项目预算资金209.5万,实际到位209.5万,项目实际支出资金209.5万元支出率100%。为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州人大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及访谈方案等,经专家小组评审,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了工作方案。评价组按照工作方案,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指标分析
1、投入(20分,实际得分19分)
(1)项目立项(11分)
本项目根据州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工作方案和支出预算,财务科结合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职责对支出预算进行审议,并在州本级支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对项目的立项预算进行审核,并对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进行研究,并报送州人大机关党组研究通过后设立改项目,并按程序报送州财政局审核后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因此,该项目实现了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目标明确。但同时,由于该项目属于经费性质的项目,项目立项过程中尽管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和审批,但根据州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无需进行专家评审,因此并未组织专家评审。因此该项目总得分应为11分。
(2)资金落实情况(8分)
本项目计划申报资金20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9.5万元,州财政局于2017年2月底前下达指标,指标文号为:州财行集字【2017】0002号。资金到位及时。同时,在资金到位后,我单位及时开展项目,加快项目开展进度,并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于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全部支出。因此,本项目得分应为满分8分。
2、过程(25分,实际得分24分)
(1)业务管理(10分)
州人大具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党组织、廉政、工会及人事制度、文秘及宣传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设置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州人大实际设置,制度设置合法、合规、完整。同时,制度执行由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及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按相关职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同时,确保专项资金严格按相关制度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因此,该项目得分为满分10分。
(2)财务管理(14分)
本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州本级支出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人大机关财产管理制度》、《湘西自治州人大机关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州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财经财务法律法规执行,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上级人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绩效管理。同时,本单位专项资金严格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所有支出按规定经本单位审核后报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审核拨付,资金支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但由于本项目资金涉及人大职能的方方面面,既有办公经费,又有业务经费,维修维护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类别较多,支出规模零星,无法对每一项专项资金进行逐一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因此该项目的在制度的健全性方面扣减1分,实际得分为14分。
3、产出(15分,实际得分15分)
本项目资金实际拨付金额为209.5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支出,实际支出额为209.5万元。支出实际完成率、及时完成率均按照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同时,本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支出标准,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做到及时、足额支出,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各部委按年初工作目标和方案进行资金管理和报账,实现了支出质量的全方位保障。因此,该项目得分为满分15分。
4、效益(40分,实际得分38分)
近年来,人大的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人大机关的高效、规范运转是做好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的保障,本项目涉及人大办公经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多方面的支出,是人大机关开展业务的基本保障,因此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可观。通过项目实施,人大机关各县工作全面完成,取得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并为我州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此专项属于经费性质,支出类别较多,无法对每一项支出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数据学上的统计分析,因此,经综合评比,该项目得分为38分。
五、评价结论
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实地验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小组认为,州人大2017年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维修及机关管理经费(宣传、水电、社保、丧葬等),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工作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经对项目绩效指标评分得分为96分,绩效等级为优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
由于本项目根据州人大主要职能设立,其资金性质属于专项工作经费性质,在支出过程中,存在支出不集中、项目开展无法统一等问题,支出类别也有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等多种商品服务支出,所以支出存在零散性、多元性,无法对整个项目进行有机统一。
2、建议
一是由于该项目是专项经费性质支出,尽管资金量超过100万元,但由于分散到每个具体工作中,都不足100万,因此,建议该项目在下年度不纳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而应该包含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内容中。
二是在项目管理方面,因零星维修的项目支出发生时间和资金使用方面无法做到规范,支出的变化较大,同时,各种项目在开展时无法统一,在结算时也不能做到按统一的项目支出结算标准,有些差旅费需要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核算同时,该项目包含调研经费、扶贫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方式多,单靠一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法规范统一,因此,在这些专项绩效评价中,往往无法做到社会效应、经济效应的全面评估,因此,就算在今后的绩效评价中需要开展评价,也应相应地对此类项目的评价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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