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大首次实现评议监督全覆盖

作者:那萨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来源:州人大办

近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监督办法》。


本办法一共九条,主要对开展评议监督的目的和依据、原则、主体、对象和内容、组织领导和实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阐述。


本办法有四大亮点:一是议题选择精准有效。州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全州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采取“1+N”或“2+N”的模式,即每年由州人大常委会确定一至两项重要事项,在已确定的重要事项基础上,由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所联系单位再选择确定N项重点评议事项。二是环节设置科学规范。评议监督分为制定方案、专题报告、调研评议、会议测评、综合评定、结果运用等六个环节进行。三是评议监督实现全覆盖。每年都对州“两院”、州人民政府34个工作部门的相关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实现评议监督全覆盖。四是评议结果客观全面。根据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评议意见、常委会会议测评结果、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意见等三方面意见综合确定评议结果。


办法的施行,将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法治湘西建设的进程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