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宏国带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

作者:陈龙腾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来源:
7月29日至3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宏国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州直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先后深入到泸溪县、吉首市的垃圾转运站、部分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污水处理厂,实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向宏国对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方面所作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动解决我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必须举措。要有序组织,通力配合,认真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学习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熟悉法律法规和检查要求,对照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好法定职责。要注重问题整改,充分运用执法检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加快设备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省、州、县(市)、乡(镇)四级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兼顾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条款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州全面有效实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