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县级人大优势 打造地方立法精品——永顺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纪实

作者:彭秀林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来源:团结报

2017年3月,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改立法听证会在永顺县召开。

 

  2007年,历时2年的《湘西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顺利通过审查批准,成为永顺地方立法工作的“启明星”。该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总结立法经验、不断探究,自2005年以来,围绕民生关切问题,在州人大法制委的指导下,参与并起草了《湘西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及一部条例的修改。一系列条例的颁布为实现永顺行政区域资源保护利用,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制保障条件,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急需急立撑起自然资源保护伞

 

  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高林密,水清石奇,区内有植物1500多种,脊椎动物208种。虽然在1982年建区以来就已开展打击偷猎、乱采的巡护工作,但部分村民迫于经济私自采伐原始树木、偷猎偶有发生。与其相似的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也有一样的资源破坏隐患。

 

  小溪被权威专家学者考察论证为中南十三省唯一免遭第四纪冰川侵袭的原始次生林天然资源宝库。立法保护必须走在破坏前,为两区保护工作提供法制遵循刻不容缓。永顺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湘西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湘西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均不足三年便通过了审批颁布。为两区的保护工作筑牢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如今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旧古树参天,潭清鱼丰,森林覆盖率达到了92.5%,连续多年被评为“湖南省十佳避暑胜地”。来猛洞河的游客更是络绎不绝,山间猿啼声不绝于耳。“我们要利用好优势,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已成为永顺立法工作的共识。

 

  服务大局筑牢中心工作法制后盾

 

  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联合国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老司城遗址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湖南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也是中国第48处世界遗产。永顺县用了5年时间终于实现了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实现“零”的突破。

 

  2010年,湖南省提出将老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冲击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2013年,国家文物局决定将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遗址、贵州海龙屯遗址联合申遗。2015年申遗成功成了永顺县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如何利用法律法规把遗址保护好成为地方立法不可回避的课题。为尽快出台保护条例,服务申遗大局,时任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纯玺担任立法组组长,调度立法工作。《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于2013年4月11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了审查批准,从启动立法到颁布实施,历史390天,创先了国内地方立法历史最短的立法纪录,为老司城遗址申遗创造了必备的法制保障条件。

 

  问题导向破解实际工作难题

 

  永顺县人文自然资源丰富,2004年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6个。做好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是全县民意、政府工作重心。实现依法保护人文自然资源全覆盖是全县上下的共识。

 

  “禁止擅自复制珍贵文物,拓印石碑、石刻、器物铭文。”“禁止开垦、开矿、采石、挖沙、放牧、狩猎、砍伐、采药、采脂、掘根、挖笋、剥树皮、烧荒、烧窑、炸鱼、电鱼、毒鱼、捕捞等活动。”一条条法律条文对保护的具体工作提供了详细的行为指导。立法办趁热打铁,大力组织宣传,对保护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鼓励支持保护区村(居)委会制定村规民约,呼应互补,并组织行政执法部门集中执法,将保护区的保护知识和意识铭记在全县人民的心中。

 

  好不好,人民评价;行不行,效果说话。永顺县把立法工作系统性思考,做足立法前工作、慎思立法中工作、做实立法后工作,创出了管用、好用的永顺立法模式。(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