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那一方山水——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回眸

作者:杨元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来源:团结报

2015年7月16日,吉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吉首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发出监督“最强音”。

 

  聚焦民生 监督环保成常态

 

  随着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成了百姓热议的热点,民生领域的重点。

 

  近十年来,吉首市人大先后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了峒河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管理、治理燃煤锅炉、吉首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餐厨垃圾管理、检察院环保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报告。

 

  2015年,吉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监督议题,每年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常态化,多次组织代表视察环境保护情况,跟踪督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力度;加强对饭店餐饮油烟净化排放管理。”

 

  “要狠抓‘河长制’责任落实,着力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日常监管维护,防止污水直排河道,确保饮水安全。”

 

  “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推进同建同治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在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会的基层人大代表针对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纷纷提出意见建议,不遮掩,不回避,直击要害。

 

  一个个问题,一条条建议,充分展现了人大常委会履职热情和为民意识。环保工作成为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吉首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吉首市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吉首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吉首市水污染防治方案》《吉首市河长制交办事项制度》等文件,聚力整治饮用水源、城市扬尘、餐饮油烟、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水质变好了,天空更蓝了,风景也更美了,吉首环境的改善离不开市人大的积极作为。”住在乾州古城的老百姓们望着穿城而过的万溶江,由衷地发出赞叹。

 

  专题询问 刚性监督显实效

 

  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回应民生关切问题,将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首次专题询问的内容,并对政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力求有询问、有结果。

 

  2016年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会。

 

  “峒河沿岸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对水质造成污染。请问政府准备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治理?”

 

  “对‘两违’建筑清理整治,政府都有哪些措施和安排?”

 

  “针对因马路市场带来的市容卫生和通行问题,政府该如何解决?”

 

  ……

 

  在近3个小时别开生面的“大考”里,28位委员和列席代表围绕城市管理和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询问,一问一答凸显了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和询问的情况作出专题询问交办意见,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限期督办处理。

 

  为了让交办意见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跟踪督办,组织代表实地视察。2017年12月,乾州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营,城区建成污水管网30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92%;城市环卫实行市场化作业,入围垃圾清运100%,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城市卫生基本达到洁、净、序三项标准。

 

  工作评议 打好监督“组合拳”

 

  工作评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开展工作评议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的有力推动。2014年12月16日,吉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办法规定对测评不满意票超过30%的被评议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责成被评议单位限期整改,对不满意票超过50%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向市委提出对被评议单位负责人采取组织调整或处理的建议。

 

  2015年7月,吉首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环保局近三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

 

  为确保对市环保局工作评议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工作评议组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专题视察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使工作评议充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会上围绕如何加强环保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发言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要加大新环保法和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保投诉。”

 

  “要加大对新污染源的治理,如手机基站发射塔的辐射问题,环保部门要引起重视。”

 

  “环保执法监督还不够严,存在重事后查处、轻过程监督的现象,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能没有理顺,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万溶江、峒河饮用水源保护的形势还很严峻,要加大对水体上游生活废水等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城区内要加强建筑扬尘、渣土管理力度,改善空气质量。”

 

  ……

 

  “市环保局得满意票15票,基本满意票6票,不满意票3票,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当主持人当场宣布电子表决结果时,会场内响起热烈掌声,对首次参加评议的市环保局的工作给予鼓励。

 

  2018年,吉首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42天,优良率为93.7%,排名全省第一;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水质为优,断面Ⅲ类水达标率达100%。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州级示范村43个。

 

  “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吉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虎掷地有声地给全市老百姓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在吉首这一方山水,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生动画卷正徐徐展开,美丽小康开放幸福新吉首的建设步伐正加快向前迈进。(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