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出水平 议出干劲——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侧记

作者:曹必岩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来源:团结报

2018年11月23日,在泸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县监委副主任、县法院副院长和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图为会议现场。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对县卫生局等9个部门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为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4月1日,泸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工作评议实施办法,做到评议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自此,专项工作评议成为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常态化监督工作,并力求届内对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实现专项工作评议全覆盖。

 

  每年年初,泸溪县人大常委会都会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与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被评议单位。评议单位选定后,常委会分管领导、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调查组,调查被评议单位在工作开展、法律法规执行、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使用、办理代表建议和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等方面的情况。

 

  “2014年,我们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业转型升级等突出问题,我们选择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作为评议对象。这是工作评议实施办法出台后的首次工作评议,我们做足了‘功课’,力求评出水平,议出干劲。”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泸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鸿雁说。

 

  开展评议工作前,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问卷调查,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对评议内容进行详细调查。既客观公正地肯定部门的工作成绩,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缺乏科学性、国土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乡镇国土所力量薄弱、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一户一宅制度落实不到位,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工作依然滞后,工业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等。

 

 

  评议工作不是走过场。2014年11月21日,泸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对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评议。

 

  面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被评议部门的“一把手”报告了部门开展工作情况。随后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向被评议部门提出建议意见。

 

  “卫生工作还要注意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向自芳委员向卫生局提出建议。

 

  唐宇敏委员指出,“工业转型升级要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盘活工业存量土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要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切实降低能耗;要改善营商环境,做到招商和安商并重、外引和内扶并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

 

  评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评议单位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面对不少“基本满意”票,所有被评议单位“一把手”表情严肃。他们纷纷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与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结合起来,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为使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审议意见交办给被评议部门,并向泸溪县委报告。要求被评议单位在评议工作后一个月之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六个月后,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再次到县人大常委会逐项逐条报告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跟踪督办被评议人员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评议意见落到实处。

 

  “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良好氛围将全面形成。”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程邦杰说。

 

   符鸿雁表示,“专项工作评议的同时,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有效弥补了人大任命后干部监督管理空白,使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人事任免权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有利于增强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