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花开有果” 办理督办“掷地有声”——州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侧记

作者:李玮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7日 来源:团结报
2018年3月6日,全州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在吉首召开。图为会议现场。

2017年6月2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耀华率队来到古丈县,对2017年州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关于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办。

 

  

 

  

  8月2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刚带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州文旅广电局、州民宗局等承办单位负责人到花垣县督办《关于将苗族赶秋列入全州主题节庆活动的建议》这一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交换意见,达成了共识。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和办理督办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着落、有回应,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迈上新台阶。


  出台制度,办理督办有了“钢牙利齿”

 

  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相关办理工作和办理督办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督促承办单位依法履职,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十年磨一剑”地完善建议办理和办理督办制度体系。

 

  2009年,州人大常委会积极促成州政府制定《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对办理工作进行规范。

 

  2010年,在对承办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年终考核基础上,引入了人大代表评价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建议办得好不好,代表说了算”。

 

  2014年4月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施办法》,规范了督办的主体、范围、职责,明确了督办的重点、标准、时限和方式,提高了常委会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效率。

 

  2018年2月26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办法》,形成届内“每年开展一次评议,五年覆盖所有承办单位”的长效制度。目前,已对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等9个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开展了工作询问及测评打分,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完善体系,办理督办打出“组合新招”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背后,是督办机制创新的大胆探索。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探索创新,建立“三段式督办”“三位一体联办”“媒体监督督办”等一系列新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办理督办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创新运用主会办机制、共同办理机制、牵头协调机制、持续办理再答复机制等一系列新机制,强化了工作力度,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2011年开始,为解决上门督办建议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州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了分系统集中会商督办模式,注重在代表建议法定办理期限内通过提办督三方协商互动解决实际问题。每年5月到6月,由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组织实施代表建议集中督办会。9年来,涉及建议数量总计达到983件,总计邀请代表265人次。每年参加督办会的州直承办单位达到20个左右,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达到85%以上,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015年,州人大常委会开创性地探索媒体监督督办机制,联合州广播电视台,精心选取了州人社局承办的《关于新生儿基本医保报销问题的相关建议》、州教体局承办的《关于统一规范管理我州中小学校服定制的建议》、州民政局承办的《关于解决社区标准化便民服务大厅用房的建议》、州住建局承办的《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的建议》等代表建议,根据代表建议提出的背景、目前涉及的困难和问题及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和办理效果等录制形成《“真空期”的医保报销》《校服,请不要束缚青春的颜色》《为社区搬新家点赞》《闲置在家乡的“别墅”》新闻专题片,进行分期播放。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和热烈反响,对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的持续升温和深入推进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重点推进,办理督办激发“履职动力”

 

  每年人代会期间,州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多达数百件,建议内容涉及的领域极其宽广,其中不少建议办理的任务重、难度大。曾经对建议办理督办强调的是“面面俱到”,导致工作流于蜻蜓点水式的程式化,反而成了“面面不到”。

 

   为了谋求多层面、系统性地突出重点,培育和激发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2011年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创新推出 “四重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督办运行机制,即将州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督办件、承办单位自己确立的重点办理件、本届代表屡提未决的建议件和上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B类件(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均作为重点办理督办的代表建议。

 

  2013年,在原有基础上,启动了州人大领导和相关委室“联系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机制,使其得到进一步完善。

 

  2015年,又建立了“分类重点办理和督办”机制,将重点处理件所涉及的同类性代表建议,用一件带同类,一并作为重点代表建议进行办理和督办,使这一机制运行更加合理、科学、全面。

 

  2017年,实现每件重点建议有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作为“牵头督办领导”、州人大各委室作为“督办委室”,同时明确每件重点建议有一位州政府领导牵头领办、相关单位承办,开创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亲自督办、州政府领导亲自领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新局面。

 

  2019年4月19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确定了20件建议作为当年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数量创历史之最。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空前激发。问题基本解决、取得一定成效的A类件比例由2008年的51.5%提高到2018年的90.26%;已列入工作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件由45.6%降至3.9%;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财力限制尚未解决、需继续争取解决或留作参考并向代表做出解释说明的C类建议件由8%降至5.84%。代表办理效果的结构总体上实现了“橄榄形”向理想的“倒金字塔形”转变。

 

  一次次殚精竭虑的督办“掷地有声”,让一份份言简意深的建议“花开有果”,自1981年5月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州人大常委会以来,共依法督促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4617件,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责编:那萨  编辑: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