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词 解 释
1.“五区建设”:州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先行区、武陵山区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
2.“三项工作”:即州委关于产业发展提质、招商引资增效、作风建设深化的工作部署。
3.泸溪县“一架构三机制”经验:构建“一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一所(君济律师事务所)+一会(新阶联会)+一社区(城北社区)”组织架构,建立法律专业优势与立法实践深度融合机制、新阶层力量与立法参与深度融合机制、地方立法协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机制,确保民意征集的专业性、广泛性与代表性。
4.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5.“两问三评”:对重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两问”,即“资金落实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财政评价、审计评审和人大评议“三评”。
6.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7.“州县联动、五统一”工作机制:围绕劳动合同纠纷开展“百案评查”类案监督工作,实行州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坚持州本级和八县市“统一确定类案、统一评查标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上会报告、统一监督处理”,全力打造“百案评查”的湘西品牌。
8.“3245”工作路径:健全州委、州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代表的“三个层面”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进站接待代表”和“人大代表走进国家机关”的“两进活动”;全面推广乡镇长、监察官、法官、检察官“四官”进站制度;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协助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重大决策前征求代表意见、规范接待代表来访等五项制度。
9.“5+26”代表履职清单:《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5项代表大会期间工作”和“26项闭会期间活动”的职责和任务。
10.“两规则四办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工作评议四个办法。
11.“七个聚焦发力”:州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推进产业融群入链、扩大内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进美丽湘西建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七个方面聚焦发力。
12.“三联三延三督”:“三联”:通过“计划联通、整改联动、资源联享”三项机制,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在源头上同题共答、在过程中协同发力;“三延”:即推动监督在“问题、对象、力量”三个维度上延伸,构建全覆盖、全链条的监督体系;“三督”:即采取“上门督、集中督、委托督”三种方式,层层传导监督压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13.凤凰县“法俗共融”联调模式:依托代表联络站,设立“法俗共融调解室”,推动国家法律法规与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乡规民约、公序良俗有机结合,构建“法治引领、习俗补充、情理法交融”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