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服务湘西州“五区”建设

作者:陈光亮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来源:团结报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湘西州立足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着眼扬优势、补短板,提出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先行区、武陵山区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全国绿色发展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和“十五五”发展蓝图。这为全州人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全州人大要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凝心聚力、担当尽责,为推动“十五五”开局起步贡献人大力量。


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监督发力。各级人大要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模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在各项工作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方面走在前、当示范。更加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任务,监督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着力建好富民产业,办好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为建设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先行区监督发力。各级人大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十八洞片区均衡发展为引领,在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走在前、作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乡村振兴路径和模式,进一步擦亮新时代红色地标。要结合实际,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正确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地方人大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突出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全面提升全州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和乡村治理水平。


为建设武陵山区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监督发力。各级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省委、州委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聚焦党之大计、国之大者,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要保证本地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程序,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对地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地方人大要结合实际,围绕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主导产业,加强制造业产业链群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能,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积极助力构建湘西州“1+5+X”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


为建设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监督发力。作为自治机关的湘西州人民代表大会要依法推进文化强州、旅游强州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充分利用生态、人文等旅游资源,建设国内外享有盛名的旅游目的地。各级人大要保证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促进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景区提质、文化赋能、主体培育、要素提升、品牌宣推、服务优化”六大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推进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融合,积极助力建设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


为建设全国绿色发展样板区监督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等法律监督工作,为建设美丽湘西提供法治力量。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全州人大要结合实际,围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重点开展监督,推动全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绿色发展的湘西实践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