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尹海霞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来源:保靖县人大

2021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四个机关”的重大论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四个机关”重要理念极大程度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涵和显著优势,对人大干部坚决落实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保证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决落实党的各项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党组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政治机关。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属性和鲜明特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首先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着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着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有效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充分彰显了中国式民主道路的显著优势。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全面巩固和发展。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建设勤勉担当的工作机关。


加强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行使好地方人大各项职权,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必须不断增强人大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着力打造勤勉担当的学习型机关。
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我们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新时代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民心”为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进一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履职观念和为民代言的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式。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四、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建设亲民为民的代表机关。


搭建服务平台,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从夯实“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工作入手,使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充分推动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搭建管理平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开创人大工作“双联工作”新模式,深入推行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档案登记、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等履职制度,加强对代表的联络管理,让代表在履职上有监管、工作上有作为,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搭建监督平台,树立人大代表形象。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抓住代表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从监督入手,从支持出发,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调查、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专题监督、执法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力度,树立求真、务实、高效、亲民、爱民的人大代表形象。(作者系保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